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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三十四 白将军


  (无事献殷勤 非奸即盗)

  白将军的府邸,前临小河,后有竹林,独处一隅。

  正门前一对威风凛凛的石虎,头上长满了青苔。红漆的大门两边站着两个脸皮黝黑的持戟勇士,屹立如秦始皇铸造的咸阳金人。

  门前大路上车轮轧轧,马蹄沉重,打破了上午的寂寞。

  “将军有客人来了?”他们想。这里很偏僻,又是路的尽头,来这里的人如果不是来拜会将军,便是犯傻迷了路。把脸转向声音的发源,则看到三匹壮硕威猛的马拉着一辆装饰豪华的车。赶车人衣衫华丽,头戴雉尾,不知是谁家的豪奴?

  这车是轩车。这种两侧有障蔽的车,只有高级官员才有资格乘坐。

  车在府门前缓缓停住。尾帘一掀,先从车后滚下一个球来。

  这球一落地便弹了起来,居然有手有脚。这时才能看清滚下车来的不是球,而是一个长得像猪的肥人。

  这么说实在是委屈了猪——这世上很少有猪能够长得有他那么肥。

  肥人回身便为他的主人掀开了车帘,请主人按着他的肩膀缓缓落地。

  这位客人个头不小,身体却单薄得就像一阵风可以将他吹走。这和他的肥胖随从产生了鲜明的对比。

  门卫瞥了他们一眼,脸上虽然够严肃,心里却实在是严肃不起来。好容易才压抑住想笑的心情,请他们亮出身份。

  客人把手中折扇一展,一阵香风便喷在门卫脸上。门卫一瞅到加盖在扇上印记,脸色登时大变,一言不发便移开了拦住门的长戟。

  在吴国,只要拿着一把盖有吴王印的扇子,便可以自由进出任何人的家门。但这样的物品,在整个吴国绝对不会超过三把。

  而这稀罕的物什,就在这客人手中。

  客人哈哈一笑,撩衣跨过了将军府的门槛。

  当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三间漆得黑魆魆的大屋。条石的基座缝隙中打入数十根粗大的木桩,把木地板撑离潮湿的地面。地板托起铆榫结构的尖脊房,檩子上盖满灰色的鱼鳞般的筒瓦——南方的屋子为了防潮,多半都是修成这种式样。这里除了面积比一般的民居大一点外,没有任何可以称得上特色的地方。

  院子很干净,连一片落叶也不曾留下。他从洗刷得发白的石子甬道上走过,在台阶前站住。从这里往堂屋里面望,可看到屋里除了应有的简单坐具,一件多余的东西也没有。

  客人笑了,回头对胖随从说道:“想不到白将军比父王更朴素,难怪他们谈得来。”

  胖随从尖声道:“公子圣明,所言极是!”

  客人转过脸来,用折扇在他头上一拍:“除了拍马屁,你还懂什么?”

  一张清秀消瘦的脸,赫然便是羽公子!

  胖随从挨了打,脸上的笑却变得更加灿烂——他便是侍奉羽公子的内侍伍月半。

  白将军不在?

  不会。

  白将军所处的圈子非常狭窄。他整天往返于练兵场、王宫和府邸之间,对其他地方似乎完全没有兴趣。此刻排除了前两个,其答案应选三。

  伍月半探头四顾,就像乌龟仰面翻倒后竭力挣扎着伸长脖子。他看左右无人,悄悄把大嘴凑在羽公子耳边问道:“公子,为什么大王老是给白将军厚厚的赏赐,却从来不发俸禄?”

  羽公子听了,淡淡一笑:“因为父王把他当成兄弟,而非下属!”

  白将军是吴国军人对白翔的尊称。

  在吴宫里的任何一卷官吏名册上都没有白翔的名字。这意味着他没有禄米爵位,完全是在为吴国义务打工——他训练出来的勇士是不归他所节制和调动的。他为吴国效劳,却没有相应的待遇。

  这件事看起来似乎很奇怪,可是一旦代入白翔的身份——武林盟主,便变得理所当然了。

  江湖和官场,在这个时代是格格不入的概念。如果一个江湖侠客进入官场,吃朝廷俸禄,必要失去江湖在野的身份,再不能干预江湖的事务。赫赫有名的朝廷大员袁盎便在年轻的时候和楚国的侠士田仲一同奉齐国大侠朱家为师,后来弃剑转而从政。他虽与江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却再不能涉足江湖。

  白翔身为武林盟主,自然不能坏了这个规矩。否则,必遭天下人不齿。

  这个联盟已经延续了二十年。

  二十八年前,正是吕后当政的第四个年头。吕后卖弄权威,与南越中断通商。南越王赵佗闻讯自封南越武帝,迁怒于长沙王,引兵连取湘南的零陵、桂阳境内诸县。长沙王畏其兵威,固守待援。东瓯、闽越二王应南越之邀,亦组织联军攻打吴国的会稽郡。吴王率兵迎战,虽连战连克,却未能歼灭联军的主力。联军失利后退居剡溪以南,与吴军隔水相望。吴军虽处优势,却被这部分兵力牵制,无暇救援长沙,形势岌岌可危。

  大侠朱家得讯,组建武林联盟,以护国保民为旗帜,组织义勇军南下作战。

  这支义勇军是由江湖上一等一的武术高手组成,单兵作战能力极强。他们先到吴国,敬献火船之计烧尽联军战船,又刺杀了联军大将数名。越军受此冲击溃不成军,不得不与吴王求和。赵佗听说东越、闽越已退,唯恐吴军乘胜来袭,亦罢兵归国。长沙虽经浩劫,终得以保全。

  朱家既解长沙之围,解散义勇军使其各自还乡,丝毫不居功。

  文皇帝前元五年,江湖人士在华山聚会。朱家年事已高,欲让出盟主之位。他培养出的两大弟子——袁盎和田仲,成为江湖人心目中首选的对象。因袁盎已涉足政坛多年,不宜复出;而田仲为朱家义子,剑术精湛,侠义豪爽之名远播四方。众代表无人提出疑议,遂推举其为盟主。

  十年之后,田仲拟将位置让给新人。江湖群雄俱非田仲对手,惟有豫郑、白翔二人刀、剑天下无敌,为上上人选。

  豫郑不愿当盟主,退而求其次。田仲遂邀白翔登华山之巅,以论天下剑。众人环守山下十天,田仲将盟主之位让给白翔。白翔成为盟主后,号令天下:每年九月十五令人将江湖善恶之事公诸于众,用以评判江湖人才优劣,维护江湖正气。前任盟主田仲,成为白翔麾下的执法者。

  白翔为吴王效劳,用的不是江湖盟主的身份。他的加盟完全是个人行为,并不代表江湖的意愿。

  “我都已经说了,是在宫里待久了闷,所以才回来散散心。”内室中传出少女莺燕般清声。

  羽公子听出了是谁在说话,微微一笑,对伍月半说了声:“在廊下候着。”缓步上堂,高声说道:“吴王子华,特来拜访主人!”

  内室忽地寂静无声,须臾便见白翔整衣而出,白衣葛巾,远远一拱手道:“白某有失远迎!”

  羽公子趋步上前,躬身拜道:“小侄见过白世叔。”

  白翔抬手将他扶起:“二公子不必多礼!”

  羽公子道:“话虽如此,礼不可废。”双方各分宾主坐下。

  寒暄已毕,羽公子含笑道:“小侄想常来拜访世叔,怎奈世叔公务繁忙,无因得见。所幸今日得空,才得以相见!”

  白翔道:“二公子日理万机,岂敢劳顿大驾光临?”

  只见羽公子把手一拍,廊下伍月半捧着三个礼盒走上堂来,在白翔面前一字排开。

  白翔把眉一扬,说道:“二公子太客气了。白某向来不好珠宝珍玩。”

  羽公子笑道:“些许薄礼而已,请世叔先看过。”

  伍月半在白翔面前打开第一个礼盒,却见里面放的是匈奴酪酥。随着盒盖开启,香气扑鼻而来。

  白翔微笑颔首道:“公子如何得知某人喜爱这物什?”

  羽公子道:“小侄曾听父王说起世叔早年曾往来汉与匈奴之间,以食盐易马。若不能适应当地的饮食,又如何能长久住在塞外?故而斗胆揣测,不想竟能中的。”

  白翔伸手取酥一片,却见这酪酥白如云絮,由万千细丝团成,精良更胜北方原产。撮一片入口,见舌即消融。其味甘甜如蜜,不失乳香而去除腥膻,堪称食中极品!

  若是北地胡人,断然做不得如此精细。看来羽公子为了培训出这样的糕点的人才,着实下了一番苦功!

  白翔取方巾擦了手,将盒盖盖上,挪置一旁,笑道:“二公子费心了。”

  羽公子趁热打铁,示意伍月半开启第二个礼盒。

  伍月半腆着大肚子弯腰揭去盒盖,却见里面叠着一件很不起眼的披风。

  羽公子见白翔眼光中有征询的意思,便对伍月半道:“去,把满堂红拿来给白将军照照!”

  伍月半诺过,碎步来到堂角,点燃了满堂红端在手里,颤巍巍上前来。他走到二人面前不到五步时,不小心一脚踏空,竟把满堂红朝白翔脸上摔去!

  事出突然,却见白翔跻膝而起,右手一挥,袍袖间生起的劲风便把飞来的烛台扫落地下!

  这风太过猛烈,连面前装载披风的木函也给吹得向前滚出,落在半烧未灭的烛台上!

  木函虽然干燥,还不至于见火即燃。但那垫在函底的都是丝绵,见火便似添了油一般,腾腾窜起两三尺。伍月半就在面前,慌忙用袍袖将火掩灭。

  羽公子见他处事不慎,累及自己在白翔面前出丑,怒从心上起,上前狠狠赏了他一记耳光。便听白翔在一边劝道:“算了,他也不是有心的。人有失足,日后当心就是了。”

  羽公子愤然归位,朝伍月半喝道:“滚出去,以后不许上堂!”伍月半得了性命,像球一样滚了出去。

  堂下随侍的家奴上前来收拾残局,将函中披风取出奉上。白翔展开一看,只见一角已被烛火熏黑了一大片,不觉叹道:“只可惜了这件好披风。”

  羽公子却道不妨,取下头上簪子,在熏黑处平平一刮,焦痕竟应手而落!

  白翔大惊,辞谢道:“这么贵重的火鼠裘,白某如何敢领受!”

  原来在西域火焰山中有一种巨鼠,吞食硫磺为生,生性不惧火。若取皮缝成手套戴在手上,可在火中取栗而不受伤。这火鼠皮另有一个神奇之处:若有污渍无需水洗,扔在火中烧过,提起来拍拍便光洁如新。

  人若要捉火鼠,需在火中穿梭冒险,一个不慎便葬身火海,故而十分难得。一张火鼠皮,在长安市上能换取黄金千镒。这件四尺见方的披风,却不知消耗了多少张火鼠皮!

  却听羽公子道:“世叔自来我吴操练新军,勤勤恳恳,夜以继日,谁人不知?南方潮湿,频频早起会遭湿气侵袭。小侄送世叔这件披风,劝世叔多保重身体,不要过分操劳。”

  白翔听了,深谢公子,将披风收下。

  这时,第三个木函已送到白翔的面前。

  白翔亲手将函打开,只见里面安放着描金鲨鱼皮鞘装裹的一柄二尺长的短剑。

  这样的剑,因为比长剑短且轻,又较容易出鞘,在士大夫中相当流行。但是他自接受家族承传以来,从来都只用传家宝剑雪无痕。这把剑,于他又有何用?

  白翔伸手握住皮鞘的一霎那,微微皱了皱眉头:“好轻!”

  这剑连鞘拿在手里,竟似羽毛般轻盈!

  乍的一声响,剑身半出鞘,雪光已满堂。虽然秋未深,屋中尚暖,经这半截剑瞬过,堂上茫茫竟似下了一层严霜!

  白翔缓缓将剑连鞘举起,对着光一瞬,手在不经意间颤抖了一下!

  “蝉翼剑?”

  蝉翼剑,名如其实。薄如蝉翼,轻若烟云。可分金断玉,可吹毛断发!据说是越王勾践麾下第一神剑越女击败苍猿所获得的战利品。

  数百年来江湖上时有传闻,却无人得见。想不到这宝物,竟辗转落到了羽公子手中!

  羽公子微笑道:“父王已有定世刑天和破军二剑,无意多纳。小侄不是武人,佩戴这剑亦是浪费。名器赠英雄……”

  白翔断然道:“二公子差矣,定世刑天只是大王拿来给外人看的道具而已。大王之剑,惟有破军。大王待人待物一心一意,故处事迎刃而解,屡屡取得成功。某不才愿效仿大王,身携家族传袭的雪无痕足矣。公子的心意某已领受,不可误了这宝剑的前程。还是请公子另赐他人吧!”

  羽公子忙道:“小侄冒昧。这剑并非赠与世叔,而是请世叔转交一人。”

  白翔讶然问道:“不知谁人可佩此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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