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附录一:江南思语(下)
我是个生性随意的人,不热衷名利,也不喜欢别人干涉我的自由,所以我对大哥包办我的婚姻十分恼火。不过人算不如天算,他帮我娶了胡冰那小丫头。这个身体只有十二、三岁,心智比八岁还小的奇怪小姑娘不但武功惊人,而且性格霸道。不过好在她也很单纯,除了她自己一直坚持说她十八岁这点是撒谎外,其他的事情她还算诚实。其实就这唯一一个谎言也算不上谎言,因为根本就没人会信。所以管她呢,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她究竟几岁也无关紧要。不过小孩就是小孩,有很多可爱的地方。她有很多常识都不懂,说话做事都非常直接。无论别人怎么看她,我却很喜欢她这样子。但我想这种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情爱,而是大人喜欢单纯可爱的小孩那种。
与胡冰在一起是很开心的,因为她喜欢吃和玩,正合我这个浪子的兴趣,所以我也很乐意带着她去游山玩水。一个人在山河间跑毕竟孤单寂寞没意思。带她一起上路可以解闷,而且她一身古怪武功也在路上解决了不少麻烦事,简直是一举两得。武林大会后,我带着她来了南方,估计她大师兄阁罗迦知道后会很生气,不过那是他的事情,与我无关。
我知道我就是一个混混,不算好人,但我也坏不到哪儿去。我对人生的未来没有憧憬,那些功名利禄如浮云,看得见抓不到,我还懒得伸手去够呢。整年在江湖上游走只不过是为了打发空虚的时间罢了,因为如果整天在哪儿呆着,恐怕没多久我就会崩溃。
所有的人都认为我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是堕落。好吧,我承认我堕落,但别指望我会改变什么。没错,我是有很多缺点,我也知道我确实不好,但我至少不虚伪。
我不是那种喜欢管闲事的人,也没有足够管闲事的武功和侠心,更不想做自己做不到也没兴趣做的事情。侠义跟我这个人是八辈子都不能沾边的。
想起上次在路上遇到一伙山贼正在打劫一队商人,后来我让胡冰把山贼踢跑了。结果有个被救的傻瓜跑到我们马前一个劲儿地问我们的名姓,说是要日后报答。他其实不傻,不过他误会了,我根本不想管闲事也不想救他们,只不过是因为那伙贼刚好挡了我们的去路,而我因为赶时间进城不想绕路,所以才让胡冰把那伙“拦路狗”踢走。我才不稀罕他们报答我们什么,更不愿把自己想得很伟大。
这次是我第二次来江南,记得上次来的时候,是我从家里第三次成功开溜。我象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走,后来稀里糊涂地坐上一条船到了扬州。扬州真是个好地方,景色秀丽,美女众多。街市繁华非常。很多诗人写下过无数诗词赞叹这个地方。在这样的地方,只要有钱,就能享尽世间荣华。扬州青楼多,赌馆也不少。所以我在这里过得也算舒服。有时候因为我赢的钱太多,一些赌馆里的痞子无赖想打我,好在我的武功对付他们绰绰有余,随便就把他们撂倒了,然后适当给他们一点钱,说几句给他们台阶下的话便可了事。
扬州巷子里有很多妓院。有一次,我在街上闲逛,冷不防被一个在妓院门口拉客的老鸨拉了进去,她见我穿的不错,死活要给我介绍姑娘。还找了几个妓女站在我面前让我挑,我便挑了个我看着还算顺眼的。其实我并不是刻意想逛妓院,只不过既然被拉近来了,我出于好奇就顺便看看。
万花楼是我生平第一次逛的妓院。夏蒲是我第一个认识的妓女。当时的她大概有十八、九岁,而我二十岁。听她说她是个孤儿,从小就被人贩子卖来卖去,十二岁那年被卖到这个妓院,十四岁开始接客。我想也许每个妓女都有可悲的身世。
其实夏蒲不是那种非常美的女人,但是看上去很清秀,比起妓院中那些涂脂擦粉、浓装艳抹的女人好多了。而且她性格柔顺淡泊,所以我很喜欢。便把她包了下来,让她不接别的客,每天都带她出去游山玩水。我也不住客栈了,而是直接住进妓院。妓院比客栈好住,当然价格也比客栈贵多了,所以我也不得不经常光顾扬州的大小赌场。当时我真的非常迷恋她,也许是因为和她在一起让我觉得活得有尊严象个男人吧。她喜欢出去,我就经常带她出去,她喜欢花,我就经常送她花。象我这样的小混混,靠赌博维持生活,支付高额的妓院嫖资就已经有些捉襟见肘了,当然送不起她金银珠宝。但即便如此,我看她仍然是很开心的。我想她不是那种贪得无厌的女人。
尽管和她在一起是我生平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但是,我的生活不能这样下去。这个问题我早已想过无数次了。可我也知道我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弄一大笔钱替她赎身,然后带着她找个僻静的地方与她厮守,因为她的身份是根本进不了我那个家族的;要么离开她,但是我舍不得离开她。
无论将来如何,我还是想不顾一切地替她赎身。毕竟这样一个柔弱女子在妓院里是非常可怜的。于是我去赌馆筹钱。精于赌术的我想要赢钱是非常容易的,但由于我在这里的这段日子,大小赌馆都进过,钱也赢过无数,所以早已引起那些开赌馆的注意。那如母狼一般的老鸨见我钟情于夏蒲,便狮子大开口,要赎身价三千两。平日里,我在赌馆里面赌博也是非常谨慎的,一次也就赢个百来两作开销。但为了这次的三千两,我只能一次赢几百两。这样一来,自然引起了赌馆庄家们的注意。我计划在几家大赌馆赢这三千两,但事情并不顺利。
我进了第一家,赢了五百两后,打算再去下一家接着赢的时候,被几个人堵在赌馆门外的巷子里,非要我把赢的钱交出来。我不交他们便对我大打出手。这次的这几个人与以往不同,他们比普通的地痞流氓厉害,个个会武功,而且都不比我差,所以我应付起来很吃力。于是我决定走为上策。我在如迷宫般的街巷中狂奔,他们在后面紧追不舍。在一个死胡同里我无路可走,只能拼死一战。但双拳怎能敌四手,何况他们的手中还有兵器。后来,我不小心被他们砍了一刀,伤口虽然不大,却一直在流血。受伤后还要与他们搏击,久了必定被他们所杀。于是我瞅了个空从怀中掏出那几百两银票,撒给他们。他们见我拿出了钱,迫的就不是很紧了,我乘机跃上高墙,飞奔而去。他们没再追来。我负伤逃走后没回妓院,而是去了码头,连夜坐上一条船,然后自行包扎了伤口,把散碎银两给了船家,让他弄来吃的,并在他船上睡了一夜。第二天,我坐着那条小船去了别的地方。从此再没来过扬州,也再没见过夏蒲。离开的那天,天空下起了雨,那雨如同泪水,滴滴落在我支离破碎的心上。伤口很痛!心也很痛!
这就是我的初恋,一段非常失败的恋情。尽管夏蒲是妓女,但在我心目中,她却比那些口是心非的所谓道德君子要真实多了。虽然人们都说婊子无情,但究竟有没有人真正去关心过她们。妓女是什么?就是那些为嫖客提供欲望满足的女人。那么嫖客呢?他们到妓院里追求肉欲快感,只要付钱就能得到服务。有些人是不是过于贪心了,花了点臭钱不但要别人陪他寻欢作乐,还要别人的感情。凭什么?就凭有钱吗?有钱就有尊严,没钱难道连做人的起码尊严都没了?感情若真能拿钱去买,那便不是真的了。想要找贞洁烈女就别上妓院!人啊,总是不满足,得到一便想要二,得到二又想三,欲壑难填呀!
后来我去了别的地方,时间让伤口痊愈,也让感情淡化。虽然我也常想起夏蒲,怀念我们一起度过的那段快乐时光,却不再想回去。爱情的美好回忆伴随着羞耻惭愧,在我心里就如同在洁白的绸绢上有一个难看烧灼痕迹。每每想起总觉得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