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
不管怎么说,那时我是绝对地佩服常青。他不仅仅是聪明的问题,确切地讲是精明。比方说吃饭的事吧。那时候,吃饭对我这个城市兵来讲,简直就是噩梦,都成了我的心理负担了,就害怕走进饭堂。原因就是伙食太差啦,简直都不敢回想那个差的程度。但是有一点要说清楚,就是不管怎么差,只要你想吃,就一定会吃饱,所以对这伙食,很多穷乡僻壤吃不上饭的地方来的兵就是另一种评价了。我们那时每天的伙食费还不到三毛钱,规定是每天两顿粗粮,一顿细粮。粗粮永远是一个品种-国产五号红高粱。细粮也就是低质量的大米白面。平时很少有纯粹的大米饭或是馒头什么的,绝大多数是所谓的二米饭。就是高粱米范例产了一点点大米,使高粱米饭的颜色不那么鲜红刺眼,也使它下咽时不至于那么拉嗓子眼。到现在人们都实行吃健康食品、怀旧食品、乡村食品的时候,我也绝对拒绝高粱及其制品。说实话,当时吃得我不光是胃里受不了,就连腮帮子都被磨得直冒酸水。那吃的菜就更别提了,用牛马不如来形容恰如其实。因为我曾经到团部的马棚观察过,那并非战马只是拉车驾辕的苯马,也吃得比我们强多少倍呀。还用早晚两顿基本不从样的咸菜条子,和午饭那盘好一阵子绝对不重样的炒罗卜丝。好一点的时候点缀几粒肉星或是泛点油花,十有八九是纯粹的素炒那些粗细不匀的罗卜条子。到现在,我害怕饭前唱歌,空着肚子一唱,就像忆苦似的想起当年站在饭堂前唱着歌,等着进去冒酸水的惨状。其实也有改善生活的时候,所谓的改善,充其量也就是做顿面条、吃顿纯大米饭、或是蒸顿馒头什么的。凡是到这种时候,谁都顾不上风格啦,拿着碗就围着大行军锅抢勺子。碰到吃面条,有人干脆就发扬一不怕脏二不怕烫的精神,干脆下手进去捞。我个头不够力也不足,挤不进去,常青很多时候还挺掂着我的。开始几回,他仗着身高力大,先挤进去给我抢一碗,他再回去抢一碗。可往往回去的时候,锅就见底了,我就拨给他一半,边吃边等下一拨。后来他改变了打法,他先挤在锅边希里呼噜地吃一碗,在锅里见底前给我再抢出一碗来,这样吃不饱也差不多了。再从容地等下一拨。吃馒头的时候,他两根筷子各扎着三个大馒头,我俩也就吃的差不多了,不行再等。等到等不到也无所谓了。每到等饭的时候,是炊事班最遭罪的时候。你想,本来都馋的和恶狼似的,中间不够吃,再一断捻,为了让大家吃饱,炊事班还得继续做呀。等到下一拨上来,没吃到的疯抢不说,吃的差不多的也消化的差不多了,常青他们喜欢打球的,都出去运动一阵子又回来了,还要接着吃,你说还不要了炊事班的命。有时候,越不够吃,兵们就越吃的起劲,吃饱了也说离吃饱早着哪。非要吃到炊事班向连长告急,连长叫班长们喊自己的兵回去,才算结束了这一顿。这叫“吃呼”。没什么准确的解释,意思就是呼啦一下子呼上去吃。我们新兵连至少发生了四次。后来我才知道,哪个连队都这样,这也是部队生活的一个特色了吧。现在的连队也一个样。没办法,当年那是馋的。现在么,可能是继承了老兵的传统吧。